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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成为反垄断目标:罚款最高可至115亿元

美团成为了下一个反垄断的目标。

4 月 26 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随后,美团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一切正常。

前有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开出 182 亿元巨额罚单,后有腾讯宣布将首期投入 500 亿元用于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如今,反垄断的利剑指向了美团。

但与阿里、腾讯多年来持续盈利且利润丰厚不同,美团由于优选、买菜、共享单车等新业务仍在投入期,近年来经营亏损一直较大。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社区团购赛道,美团优选单季度亏损就达到了 30 亿元。

据美团内部人士透露,美团优选在部分地区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第一。但这一切,伴随着反垄断调查的开启,或将迎来变数。

涉嫌“二选一”被调查,罚款最高可至 115 亿元

根据《反垄断法》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此前,阿里巴巴也因“二选一”等涉嫌反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4 月 10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 2019 年中国境内销售额 4557.12 亿元 4% 的罚款,计 182.28 亿元。

2018 年至 2020 年三年间,美团的收入分别为 652 亿元、975 亿元及 1148 亿元。如果美团“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被判定成立,美团须交罚金的金额可能在 6.5 亿(652 亿元 * 1%)至 115 亿元(1148 亿元 * 10%)之间。

但与阿里巴巴连续多年盈利(2020 财年净利润 1493 亿元、2019 财年净利润 876 亿元)不同的是,美团在这三年中分别录得 1155 亿元净亏损(经营亏损 110.8 亿元)、22 亿元净利润及 47 亿元净利润。

由于美团去年多次加码优选、打车、快驴(商家采购平台)等新业务,导致“失血严重”,去年新业务整体亏损达到了 109 亿元,几乎与外卖、酒旅的经营利润持平。

仅在去年四季度,美团在新业务上的经营亏损就达到了 60 亿元,其中一半来自美团优选。2020 年财报发出后,美团高管曾在财报电话会上表示,零售市场潜力巨大,将通过不同模式继续进行投入。摩根大通预测,美团优选今年首季度亏损近 61 亿元人民币 (较去年第四季亏损 30.6 亿元大升近一倍),并估计 2021 年至 2023 年运营亏损分别为 265 亿、182 亿及 93.65 亿人民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美团账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 171 亿元。这对于美团重金“输血”的新业务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此次反垄断处罚金额过重,则有可能对美团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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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单位:千元人民币)

不过,美团仍拥有价值约 440 亿的短期理财投资和 128 亿的受限制现金。

另外,美团曾在 4 月 19 日公告称,将发行 2027 年及 2028 年到期的零息可转债券,预计所得款项净额分别 14.857 亿美元及 14.858 亿美元,共计 29.7 亿美元,初步转股价为 431.24 港元。根据公告,这两个债券将于今日(4 月 27 日)交割。另外,美团还将以每股 273.80 港元的价格配售 1.87 亿股,净融资约 66 亿美元。债券及配售总计筹资 95.7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620 亿元)。其中,美团的战略股东腾讯将在此次配售中认购美团现有已发行股本的约 0.2%(即约 1178 万股),约合 32.3 亿港元(27 亿人民币)。

据美团表述,此次所募得的资金将用于科技创新,加大在无人车、无人机配送等领域前沿技术的投入,以及一般企业用途。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美团“二选一”等反垄断行为的判定成立,那罚款很有可能比无人车配送外卖更早到来。

美团进入“多事之秋”

美团遭遇反垄断调查此前早有端倪。

两周前的 4 月 13 日,市场监管总局曾联合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包括美团在内的 34 家企业出席。

会议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会后,美团公布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将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等。

实际上,美团此前因不正当竞争,被江苏、浙江两地法院判定赔偿竞争对手饿了么合计 135 万元。

4 月 15 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该案为首次适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 35.2 万元。

类似判定不止发生过一次。今年 2 月 2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浙江金华美团要求部分商户与其达成排他性交易的做法作出判决。根据下发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拉扎斯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要求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赔偿 100 万元经济损失的诉请予以全额支持。

除了法院判赔以外,美团也曾因为要求商家独家合作、疫情期间提升佣金比例等原因被广东省餐饮协会炮轰。

2020 年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线下餐饮难以为继,部分商家只能依靠外卖订单维持每日的经营。就在那段时间,广东省餐饮协会曾发出《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称“接收到几百家餐饮企业针对美团外卖的各类投诉”,炮轰美团提高佣金比例:“新开餐饮商户的佣金最高达 26%,已大大超过了广大餐饮商家忍受的临界点。”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交涉函中,也提到了请求美团“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其他垄断条款”。

当然,除了不正当竞争外,美团也曾因为“大数据杀熟”被诸多网友质疑。去年 12 月,一篇题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引发热议,文中详细描述了用户在花 15 元开通美团会员服务后,点外卖的配送费用从一直以来的 2 元直接上涨至 6 元,随后下降至 4 元的过程,让人们直呼“当了韭菜”“被大数据杀熟”了。

对此,美团外卖回应称,文中提到的配送费差异与会员身份无关,是定位缓存偏差导致。用户实际下单的配送费,会按照真实配送地址准确计算,不受影响。但据地图行业和通讯行业的技术专家向搜狐科技透露,定位缓存并非技术难题,尤其是对美团这样有一定技术积累的互联网巨头。

一边是悬而未决的反垄断处罚,一边是不断失血狂奔的新业务,美团正陷入多事之秋。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危机或让擅长扩张的美团重新思考业务边界,或将直接影响到其当前最为烧钱的社区团购业务。

【责任编辑: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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