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报道,多家商业新闻资讯 App,违法刊登没有明确标志的广告、标题夸大其辞、擅用新闻报道截图包装,甚至充斥大量假冒产品。
曝光涉嫌违法刊登广告的新闻 App 中,搜狐新闻客户端、新浪搜索客户端、凤凰新闻客户端被重点点名。其中许多明显广告性质的页面都没有标注 “广告”字样,标题甚至夸大其词甚至擅用新闻报道截图进行包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
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 “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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